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環發2018[10]號)和《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2021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88號)等有關規定,現對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進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將項目概況、項目擬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和內容以及相關的聯系方式告知公眾。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愿意與公眾進行積極的溝通和交流。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2、建設單位:海天醋業(浙江)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嘉興市經開區馬家浜健康食品小鎮,東至姚家埭路,西至南浦路,北至天帶橋路,南至規劃路
5、項目建設規模:
項目計劃投資120000萬元,總用地面積約147407m2,主要建設生產車間、發酵罐區、鍋爐房、污水處理站、酒精儲罐區等及其他配套建筑,項目分三期建設,項目全部建成達產后實現年產41萬噸調味品的產能。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調查,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見表1。
表1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三、主要環境保護措施及環境影響預測分析情況
根據分析,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響情況如下:
表2 污染防治措施一覽表
四、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海天醋業(浙江)有限公司年產41萬噸調味品項目符合嘉興市土地利用規劃和總體發展規劃要求,符合《嘉興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產業政策;符合清潔生產、“三線一單”和達標排放的原則。項目在建設期及運營期將產生一定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廢等,廢氣經處理后可達標排放,廢水經處理后可達標排放,固體廢物資源化綜合利用,項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總體上對評價區域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環境風險可控。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該項目的建設可行。
五、公示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起止時間: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4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對象、范圍和主要事項
公眾可以在本公示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到本項目的環評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公眾認為必要時,在項目審批前可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索取環評補充信息。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范圍主要為項目擬建址周圍區域內的居民、單位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如下:
(1)公眾對于本項目所在地目前的環境質量狀況是否滿意,影響當地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和環境污染的主要來源;
(2)公眾對于本項目從環保角度考慮是否認可;
(3)公眾就本項目對周圍環境影響的意見;
(4)公眾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
八、公眾意見反饋途徑
公眾可以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按照有關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意見。
九、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海天醋業(浙江)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15728810912
環評單位:浙江愛聞格環??萍加邢薰?/span>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571-86636443
環評審批部門:嘉興市生態環境局經開分局
聯系電話:0572-2289607
公示單位:海天醋業(浙江)有限公司
公示發布時間:2022年6月20日